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可享受那些待遇?
发布日期:2011-03-18 作者:110网律师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医疗期内
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单位按月发放。
二、医疗期满后
1、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回单位上班。
2、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本人1个月工资的标准,1月以上6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6月以上1年以下的支付1月工资)和医疗补助费(6个月本人工资标准,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三、职工死亡的。
由单位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全省上年度10个月的平均工资)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丧失抚养条件)。
相关法律问题
- 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天津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那些待遇吗 2个回答0
- 企业破产后职工应享受那些待遇? 0个回答20
- 在上海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 并且享受那些待遇 3个回答0
- 破产单位职工应享受的待遇 1个回答0
- 老年人户口迁到无锡能享受那些待遇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