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06-27 文章来源:法律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下列登记:
(l)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商投资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办理下列登记: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井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本辖区公司登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办理的除外。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如何对投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管?对其哪些违法 3个回答0
- 注册地址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个回答0
- 离婚必须需要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10个回答0
- 本人身份证被盗用并注册了公司,此公司在税务机关被列为非正常户 1个回答10
- 提交办理权属登记资料到产权机关备案是否等同于办房产证?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