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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车辆外借出车祸,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1-10-20    作者:110网律师

汽车目前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较为普及的消费品,尤其是在大城市。朋友之间有事借车出行也并不罕见,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然而,车子上了路,就可能出现交通事故,若是借出去的车被朋友开着出了事,车主本人要不要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呢?
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车主赵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2009年5月,刘某向赵某借车。赵某知晓刘某已取得驾照,并有多年驾驶经验,欣然同意。当日晚,刘某驾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于十字路口与王某的小客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刘某对不足部分拒不赔偿,称驾驶的车为赵某所有,应由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问:车辆外借给刘某出车祸,车主赵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一事件从法律角度到底应该怎么看待呢?依照我国法律,赵某将车辆外借给刘某出车祸,其本人若对此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见,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在知晓刘某已取得驾照并有多年驾驶经验的情况下,将车辆借给刘某,赵某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因此,车主赵某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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