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被判赔
发布日期:2011-10-28 作者:连会有律师
来源:河北工人报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理赔责任?日前,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保险公司主要是对受害人承担社会责任,只要法律未直接作出具体除外性规定,保险公司就应承担交强险相应责任。随后,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冯某80000元。
2008年4月28日,原告冯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为他的二轮摩托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保险期限从2008年4月28日至2009年4月29日,并依约缴纳了保险费。2009年1月9日18时许,冯某无证驾驶该车行至济源市轵城镇政府路段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与行人葛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葛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该事故经济源市交警支队事故责任认定,冯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交警队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冯某赔偿葛某80000元,事故全部了结。原告冯某赔偿80000元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其持相关手续向被告理赔,但被告以冯某没有驾驶证为由拒绝理赔而引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认定。原告既然在被告公司投保交通强制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告公司理应理赔。被告辩称驾驶人冯某没有驾驶证为由拒绝理赔,但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保险公司主要是对受害人承担社会责任,只要法律未直接做出具体性除外规定,保险公司就应承担交强险相应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免责,但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免责。故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造成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仍应在赔付限额内予以赔偿。且根据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凭证及原告赔偿葛某家属的赔偿协议书上明确显示,80000元的赔偿范围只限于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人身损失,没有财产损失,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80000元,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 借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3个回答0
-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上的驾驶员受伤,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吗? 2个回答15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律师不出面的问题 4个回答0
- 交通事故驾驶逃逸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3个回答0
- 持超有效期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3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亲属涉嫌刑事犯罪一定会判刑吗
- ST富*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是什么
- 宅基地不能随意处置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