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律师:母亲为改嫁3万元卖掉4岁儿子获刑

发布日期:2011-12-05    作者:连会有律师



母亲为改嫁3万元卖掉4岁儿子获刑
2008-12-16 11:35:56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莫丽娟 通讯员 廖思谦 编辑:fyyyk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核心提示:为离婚后能有更好的归宿,母亲竟伙同他人狠心将自己4岁儿子以不到3万元的价格卖掉。
为离婚后能有更好的归宿,母亲竟伙同他人狠心将自己4岁儿子以不到3万元的价格卖掉。记者昨日获悉,梅州兴宁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他同案被告人均获刑1年缓刑1年。
  1999年初,年仅19岁的罗某经人介绍匆匆结婚,但因性格不合,双方不到一年就分道扬镳。2000年4月,罗某再次与兴宁市叶塘镇的邬某喜结连理,并于同年生下儿子小邬,之后夫妻双方常常因生活琐事闹矛盾,心灰意冷的罗某心里萌生再次离婚的念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罗某认识了从事三轮摩托车载客生意的张某,罗某遂把离婚想法和身边带着儿子生活的现实告诉张某。张某建议先把儿子卖掉后再考虑重新建立家庭比较顺利。罗某“恍然大悟”决定卖掉儿子,张某便分别与同案人吴某、何某共同寻找买家。2008年7月7日,张某替罗某找到一个兴宁市五华县的买主,买主夫妻以29900元买下儿子。罗某分得赃款16500元,张某分得4200元,何某分得6200元,吴某分得3000元。
  2008年7月19日,寻子心切的邬某找到罗某才得知儿子被卖,连忙向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罗某、张某、何某、吴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张某、吴某、何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案发后未能找回孩子给邬某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结合案件中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等情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余3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