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办法
发布日期:2011-12-30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草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办法
(1990年3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的特定的法律起草委员会拟订并提出的法律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办法,另行规定”的规定,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本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整个草案一次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采用按表决器方式表决。如表决器在使用中临时发生故障,改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1个回答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1个回答0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问题 3个回答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49条是什么意思? 1个回答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年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作出增减的建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审议程序和表决办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