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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公路分局原正副局长涉嫌渎职犯罪被起诉

发布日期:2012-02-06    作者:魏宗彬律师
 
  海南省万宁市公路分局原局长周德政等3人因在万宁市太阳河大桥坍塌事故中涉嫌渎职犯罪,近日被海南省定安县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万宁太阳河大桥因受洪灾影响,被洪水冲击成危桥。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对该桥修复方案的确定情况,由万宁市公路分局作为业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该桥的修复工程。
  经查,万宁市公路分局在组织实施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项目过程中,未依法进行招投标。该局生产技术股股长蔡锡雄及分管生产技术股副局长郑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授权委托人资质、资格材料没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010年12月16日,时任局长的周德政通过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指定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由生产技术股负责现场监督。因审查把关不严,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朱福新(另案处理)和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李清太(另案处理),冒用江西某公司和黑龙江某公司的名义,伪造相关材料取得施工承包权和监理委托权。
  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违规操作、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把大桥上部构造的主梁从原设计的预制吊装变更为现场施工、现浇混凝土。
  负责现场监督的蔡锡雄及郑斌明知施工方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却对此重大违规操作问题没有阻止并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大桥在2011年8月8日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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