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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

发布日期:2012-04-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的指挥棒,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自2002年以来,98%以上的司法考试试题在大纲中都能找到根源,因此,掌握了大纲的考点,通过司法考试不成问题。每年超纲的内容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司法考试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不必复习司法考试大纲之外的考点。

 一、关于司法考试大纲对比

  (一)对比“基本要求”的内容。大纲“基本要求”中,分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个复习层次,它们对知识点的复习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1、“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对于这部分考点经常会出现在单项选择题中。2、“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这部分主要针对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3、“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这部分考点除了经常出现在卷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之中,还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

  (二)对比“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变化是司法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种变化:新增考点、删除考点和变更考点。1、新增考点,是司法考试变化中的核心考点,这些考点最受命题人的青睐,考生应该把这些考点深入掌握。2、删除考点,是2012年司法考试对去年司法考试减少的考点,因此,考生就不必复习这部分内容,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3、变更考点,就是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对原有类似考点进行部分变更。

  考生如何复习这些考点呢?考生首先要有一本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或大纲对比,然后要在2012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去查找对这些考点的阐述,也可以购买一本2012年司法考试增补本来看。

  (三)对比法条。每年司法考试新大纲都会增加一些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者删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废止的法律法规,考生对这些法律法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新出台的重点法条要熟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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