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家庭暴力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14(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14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家庭暴力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14(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庄某某诉范某某离婚案
关键词:
家庭暴力  离婚  举证责任  分配
【裁判要点】
  基于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的困难,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应当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在受害当事人已经提出有关的情况下,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并由被告举出反证证明原告的伤情并非其家庭暴力所致,如其不能举证那个,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卷》,李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