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发布日期:2012-04-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相关法律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1个回答0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上没有写医疗终结时间和还须后续治疗 3个回答10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问题 2个回答15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个回答0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问题 7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京津冀交通事故资深大律师: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案件分析:单位聚餐后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负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工人装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两大变化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证*电子股票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高压变压器和居民住宅之间的高度、居民产生的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
- 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怎么办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给多久?
- 离婚后,父母任一方能擅自更改未成年孩子姓氏吗?
- 公司为逼员工离职恶意增加工作量,劳动者如何维权?
- 摩*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新收行政处罚,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凯*文化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世*实业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天*时尚(603608)受损索赔,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主要类型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