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劳动合同的履行:加班工资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17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劳动合同的履行:加班工资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17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何某某诉广州某某大学案
【案件要旨】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苏州劳动人事律师李旭摘自《转型背景下高校人事、劳动争议判解研究》,主编李军锋,法律出版社201110月第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杨静律师
辽宁葫芦岛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