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猝死 民工劳动报酬起纷争
发布日期:2012-05-17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4月,朱卫平、崔云龙等10名农民工在张志祥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干活,张志祥一直未结算工资。同年7月,张志祥因病去世,朱卫平等人遂向张志祥之子张刚索要工资,张刚分文未付,仅写下拖欠3万元工资款欠条一张,逾期后,张刚拒不支付。为了讨回血汗钱,给自己的艰辛付出讨个说法,朱卫平等人又多次催要未果。2012年2月15日,朱卫平等人即持欠条将张刚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劳动报酬。
在初次调解过程中,被告情绪很激动,认为其父生前与原告未结算工资属实,其父去世后,原告就逼迫被告出具欠条,违背了被告的真实意愿,现被告不继承父亲的任何遗产,亦不支付原告的工资。而原告朱卫平等人认为这笔钱是自己的血汗钱,被告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劳动报酬,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针对此情况,承办法官未“以判压调”,而是及时将原、被告劝回,让其冷静思考,告诉双方只打自己的“如意算盘”是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之后,承办法官三次前往被告家做调解工作,耐心倾听被告的诉求,运用换位思考法让被告了解农民工赚钱来之不易,并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被告终于感受到承办法官是真心诚意地化解纠纷,表示愿意配合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耐心开导,原告也向法官透露了调解的底线。在双方都有调解合意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又单方面与其联系数十次,认为当面调解的时机已经成熟,便传唤原、被告双方于3月28日到庭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人情、社会现状等角度耐心疏导,双方最终相互体谅,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劳动报酬2.8万元,其余损失原告自愿放弃。至此,这起涉及多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圆满解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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