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发生工伤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2-06-10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
方女士在李先生注册的木制品厂从事锯板木料的加工生产工作,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和材料均由厂方提供。方女士在李先生为代表人的厂方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0月6日,厂方代表人李先生为方女士购买了名为“人寿鸿福卡A”意外伤害险,保单注明李先生与方女士系雇主与工作人员的关系,保险期限为一年(2008年10月7日始至2009年10月6日止)。
2009年3月22日下午,方女士在工作时被木块砸伤左眼,厂方支付了方女士住院治疗费用。2010年1月,方女士向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受理机构向厂方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和《工伤认定申请表》时,李先生作为厂方代表人亲手签收了这两份书面材料。2010年3月22日,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方女士系工伤,并于2010年5月10日向该厂方送达了“饶劳伤认字[2010]6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厂方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异议。方女士凭该《工伤认定决定书》、鸿福卡及厂方发给其的“三八”节纪念衣服向婺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李先生厂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委组成仲裁庭审理后,于2010年11月23日以“婺劳仲裁字(2010)7号”裁决书作出裁决:“申诉人与被诉人建立的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1月4日,李先生以厂方代表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厂方与方女士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只形成承揽合同关系。
【判决】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确认厂方与方女士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原告的厂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认定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在论理中确认了争议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问题
-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干了一个月发生了工伤,颧骨骨折,单位没有给我签 6个回答25
- 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可以获得赔偿吗 3个回答10
- 工伤赔偿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3个回答0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 4个回答10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该如何取的事实劳动权益 1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海淀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是什么
- 宅基地不能随意处置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