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政策解读:放宽地区法律专科报考政策延长至2016年
发布日期:2012-06-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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