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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火葬”与“生态土葬”——基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征程中殡葬改革的反思

发布日期:2012-07-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2010年度海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
【摘要】笔者通过海南省殡葬改革的实践,总结了殡葬改革滞后的原因,汲取了兄弟省市的先进做法,探索了海南省寻求殡葬改革新突破的具体路径,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海南殡葬改革要有所作为;并首次提出“生态火葬”和“生态土葬”观点,指出生态葬法将是海南乃至全国的法定葬法。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语,引出海南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探讨了海南省殡葬改革的现状;第三部分则分析了海南省殡葬改革滞后的原因;第四部分为海南省殡葬改革的路径探索;第五部分为结语及展望。
【关键词】殡葬改革;国际旅游岛;生态火葬;生态土葬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导语

何谓殡葬改革?这是探讨本文之前必须明确的一个概念。殡葬改革作为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政府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含义是指对旧的丧葬制度进行的改革,即对落后的遗体处理方式和对死者哀悼形式中的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旧习俗进行革除,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需要的科学葬法和文明礼俗。笔者认为,殡葬改革的核心内涵就是要实现“生态火葬”和“生态土葬”,统称为“生态葬”,并将之作为海南省乃至全国的法定葬法。对火葬和土葬都要辩证地看,既要防止盲目“迷信火葬”、片面地认为火葬就是最环保、最经济的丧葬方式,又要摆脱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传统土葬旧俗。即从节约土地、保护资源环境出发,火葬要做到不污染环境、不保留骨灰,土葬要做到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不占用耕地林地,让逝者回归自然的生态葬法,如海葬、河葬、树葬、花葬和草坪葬等。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新时期国家殡葬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准则;2009年12月3日,民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步入正轨。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基础差,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保护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国家对海南的战略定位之一,即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为节约土地资源,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海南殡葬改革大有可为。

今年是我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殡葬改革进入快车道发展之年,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力争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殡葬救助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作为我国唯一热带岛屿省份,我省土地资源十分稀缺,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文明海南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更是进一步优化海南人文、生态环境,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迫切需要。一句话,我省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但势在必行。

二、我省殡葬改革的现状

(一)火化率严重偏低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殡葬事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在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化率低和乱埋乱葬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2007年,海南全省人口数量为845万,死亡率为5.71‰,按这个比例计算,海南每年死亡人口数为48250人;按照海南每年火化2000(其中海口每年约火化1500,三亚约500)具遗体的数量计算,我省的火化率仅为4.1%;而2007年全国火化率为48.4%。2009年,我省遗体火化数尚不足2000具,其中海口仅火化1400多具(且含100具无名尸体),三亚为471具(本地户籍仅4具),按照2009年海南省870万人口、5.71‰的死亡率计算,我省火化率只有3.8%。

(二)乱埋乱葬现象十分严重

我省殡葬改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推行火葬的形势越来越紧迫,任务越来越艰巨。殡葬改革严重滞后的直接后果是“死人”与活人争地,大量的土地被坟墓吞噬。2005年,海口市就有20多个乱埋乱葬点,大概5万个左右乱埋乱葬的墓地,且乱埋乱葬的墓地全部是土葬,主要集中在海口市的城中村和海口周边村庄。我省东方市景区、公路的两侧及农村庭院前随处可见坟茔,有的坟墓占地100多平方米,有的造价高达数十万元;从思源学校到新街镇共3公里的路程,两旁都是连绵起伏的坟墓,数量估计在万座以上。不少过路的居民指着不远处连绵不绝的坟场惋惜地说,那些都是好地,如果种上农作物能产生很大的效益,现在却被死人占着,“死人”抢了活人的地。特别是在风景区、交通干线两侧坟头林立,既有碍观瞻、影响游客心情,又耗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如万宁市东山岭风景区,一座不大的山上密密麻麻上千座坟头,被媒体戏称为“灰色风景线”,受乱埋乱葬影响,近几年,到东山岭的游客越来越少。

三、我省殡葬改革滞后的原因探索

实事求是地讲,我省殡葬改革进展缓慢。我们必须冷静、客观地分析总结我省殡葬改革之所以滞后的真正原因,只有找到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才能使我省的殡葬改革早日步入正轨,我们的工作也才能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一)对殡葬改革重视不够,殡葬法规执行不力

从全国来看,殡葬改革工作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地方火化率达到90%甚至100%,有些地方只有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几,长期徘徊不前。究其原因,领导重视与否、职能部门作用发挥好坏与否,均与此有很大关系。有的地方对殡葬改革不重视,怕群众有意见,怕承担责任,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殡葬工作在基层被认为是同计划生育、宅基地一样的“老大难”问题之一,但是“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确是不少地方从实际工作中感悟出来的一条重要体会。《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施行以来并没有发生其应有的效应,其中重点提出的改革土葬、提倡火葬等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传统土葬依旧盛行,火葬备受冷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言而喻。据统计,2009年,我省的火化率只有3.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实行“生态火葬”和“生态土葬”应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的法定葬法,并逐步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推广,由汉族聚居区向少数民族地区扩展。我省殡葬改革有法可依的时间虽有十五载,但纵观改革成果,却难以令人满意。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财力紧张导致投入低和传统旧俗的影响外,殡葬法规执行乏力应该说是我省殡葬改革步履维艰的关键原因。根据《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各市、县、自治县应当设置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所为民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本办法授权其负责管理本辖区社会殡葬事务,并明确了殡葬管理所的具体职责。然而,截至目前,我省的殡葬管理机构依然十分不健全,我省仍有10个市县尚未建立殡葬管理机构,有5个市县的殡葬管理机构没有办公场所。毫无疑问,殡葬改革的成果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殡葬管理所的工作成绩,而目前我省大多数市县都还没有设立殡葬管理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各市、县、自治县应当设置殡葬管理所而有一大半却没有设立,有的虽设立了却连办公场所都无法得到保障,实际上也是名不符实。这样就导致了殡葬管理的缺位,同时也使殡葬执法无法开展。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了《办法》没有办法?殡葬管理所迟迟不能设立或设立却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何在?是人员编制问题,还是政府财力有限,抑或其他?坦白说,这是每位党政领导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重大民生问题。殡葬改革的脚步不能停滞,它关系到有限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还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省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还十分落后。目前全省能够正常开展殡葬业务的只有海口和三亚的殡葬管理所,但三亚市殡葬管理所使用的运尸车辆破旧不堪,不符合运尸规定,使用的火化炉也是80年代的产品,只能手工操作,工作时浓烟滚滚,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文昌、琼海、儋州和定安等市县虽然成立了殡葬管理机构,但由于没有工作经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我厅曾专门考察了广州市殡仪馆,该馆由省、市两级财政共投入3.5亿元,建成了具有先进管理和操作系统的亚洲最大的殡仪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和操作,机械化程度很高,无烟、无味,非常环保,年处理尸体2.5万具。此外,我省殡葬改革的保障条件严重缺乏。殡葬改革挑战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丧葬习俗,是一场涉及思想观念的革命,其困难程度不在计划生育之下,但《办法》未能明确推进殡葬改革的机构、人员、资金等保障条件,殡葬改革只能表现为说得多做得少或者只说不做。显然,我省的殡葬设施与其它省市相比,差距非常明显。

(三)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我们在创造人类文明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丧葬陋俗。如看风水、做法事、扬幡招魂、念经超度等迷信活动遍及城乡。我省陵水县的群众办一场丧事一般要花费5000至10000元,少数有钱人修建一座豪华坟墓就要花掉几万元。儋州市等地丧葬风俗比较繁琐,办理丧事不仅要请村里的乡亲大吃大喝几天,还要请琼剧团连续演出3天,丧葬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传统的丧葬观念不仅在群众中影响深远,在党员干部中也大有市场。有的地方党员干部去世滥发讣告,大宴宾客,挥霍资财,讲排场、摆阔气,为了炫耀自己的身份地位,对丧事大操大办,甚至为自己修建豪华坟墓、树碑立传。如澄迈县原农业局某退休副局长,就上演了一幕为自己修建豪华活死人墓的闹剧。丧事大操大办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森林资源,也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造成了极坏影响。

(四)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混乱

我省现有的9家经营性公墓除了三亚市民政部门投资建设1家外,其余8家都是引进外来资金建设的,虽然经过了由建墓单位向市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县政府审核同意、再报省民政厅批准的程序,但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公墓违规行为无法及时发觉和制止。如2003年发生的定安福园违规炒买炒卖墓位,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就是典型的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同时,对殡葬祭祀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缺乏监管,导致封建迷信盛行,不利于我省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

四、我省殡葬改革的路径探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移风易俗要求,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必须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下决心把“灰色风景线”变为“绿色风景线”,在为游客提供优美洁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留足宝贵的资源空间。笔者认为,殡葬改革的路径选择必须早日实现“生态火葬”与“生态土葬”。

(一)殡葬改革思路必须清晰,具有指导性

海南省民政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要求,深刻理解殡葬改革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一方面,我们深化殡葬改革,始终坚持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做到法制先行,使我省在殡葬管理领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并保障殡葬执法队伍配置,实现殡葬改革上水平;另一方面,明确规定各项补贴、减免丧葬费用等多种奖励措施,积极引导群众选择理性、文明、节俭的殡葬消费方式,大力推行火葬、海葬、树葬和花葬等生态葬法,使我省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得到满足、丧葬负担得以减轻,进而引导我省群众的丧葬行为文明化、生态化和节约化。

为此,海南省民政厅提出殡葬改革总体思路是:修订完善《办法》,制订殡葬改革整体规划,逐步将儋州、琼海、万宁、文昌、定安、澄迈等市县划为火葬区,分批建设儋州市、琼海市殡仪馆,到2015年,火葬区火化率达到35%以上;各市县分别建设1至2座公益性公墓,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若干集中安葬点。到2015年,农村地区集中安葬率达到60%以上,基本解决风景区、交通干线两侧、水源地乱埋乱葬问题。探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减免尸体火化、骨灰存放、公益性公墓安葬费用,通过财政补贴鼓励火葬、海葬、树葬和花葬等生态葬法。

(二)殡葬改革责任必须明确,具有考核性

传统土葬观念虽然乃历史积淀而成,但“生态火葬”和“生态土葬”毕竟是时代的进步,政府发动强烈的社会舆论导向,是完全可能的,宣传部门把树立殡葬文明新风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一定能抓出成效。与此相对应,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同样应有所作为,加强殡葬业的规范和引导,形成合力,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各市县成立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确保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当然,推进殡葬改革离不开行政执法,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保证殡葬改革顺利推行。在现行国家殡葬法规中,民政部门缺乏殡葬执法权,必须依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必须真正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处以必要的罚款。

1、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殡葬改革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殡葬改革取得实效。建议由海南省民政厅牵头,各市县民政局积极推进,专门成立省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民政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公安厅、财政厅、林业厅和国土环境资源厅等部门领导作为小组成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负责协调;各市县民政局分别成立县一级的殡葬改革小组,由市长(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地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等部门领导作为小组成员,各地民政局局长具体负责落实本地的殡葬改革工作,强力推动我省殡葬改革。同时,海南省民政厅每年要对各地的殡葬改革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相关人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殡葬改革推行乏力的市县,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实行问责制。务必使各市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2、建立死亡人口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我省死亡人口的有效监督管理,保证火化率目标和土葬改革任务的实现,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要建立死亡人口周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死亡人口日报告制度,确保辖区内死亡人员该火化的一律火化,土葬的一律实行生态土葬。同时,从市县到镇、村(居)委会,在各级政府及村(居)委会,设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各级殡葬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主要工作考核之一,参照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必要的检查。

3、实行主动火化补助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海南省民政厅积极推动实行主动火化补助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并选择适当时机尽快推行。即凡在我省死亡,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向殡葬管理所上报主动火化遗体的,每户给予补助若干元;同时,按规定应当火化、死者家属未主动上报火化的,他人举报核实一例奖励第一个举报者若干元。按照我省2009年火化遗体2000具计算,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为160万元(以800元补助标准计算),随着鼓励政策的出台,自愿火化人数会越来越多,以1万具遗体(据核算,我省每年死亡人口约为48000人,绝大部分还是需要推行生态土葬)的家属主动要求火化估算,政府每年只需补助800万元,即可有效地提高我省的火化率,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力刹我省乱埋乱葬之风。

4、设立殡葬改革发展基金和考评奖惩制度

一方面,各级财政要拿出适当的资金设立殡葬改革发展基金,对于困难群众进行适当的照顾,对于依法实行殡葬改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同时,殡葬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降低工作成本,使殡葬服务价格调整到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承担的水平,为殡葬改革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当地民政局年终要对各村完成殡葬改革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前三名的村进行表彰,第一名奖励30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0元,奖励经费从殡葬改革发展基金列支。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单列管理,由村主要领导向乡镇主要领导汇报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殡葬改革示范必须典型,具有引导性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殡葬改革方面要作好表率

倡导并要求共产党员带头实行以破除迷信、丧事简办、遗体火葬、生态土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对于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的进步,必将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并最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响应。为此中央要求党和国家高级干部在坚持丧事改革上作全党和全社会的表率,并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中发 [1991]12号)。我省积极跟进,并于1991年7月20日印发《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厅处级干部逝世后丧失改革的通知》(琼办发[1991]38号)。遗憾的是,我省的通知虽然规定的更为严格和具体,但并未得到很好地执行,实践中很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无视该通知规定,该火葬的却在土葬,甚至大肆修建豪华坟墓,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我省的殡葬改革更加举步维艰。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在我省规划的火葬区,依法坚定不移地推行“生态火葬”,投入资金完善殡仪馆设施,升级尸体火化设备,告别传统火葬。万事开头难,提高全省火化率必须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着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汉族党员、干部、职工,可以考虑安排签订“火葬同意书”方式,死亡后对于未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困难补助,未按要求实施的单位,必须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另一方面,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行“生态土葬”,党员干部同样要发挥带头作用。殡葬改革的难点在于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先进事迹,让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尤其要借助各级老人协会等民间群众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宣传活动,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有效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积极参与土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引导广大群众自愿选择生态土葬。同时,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可能选择荒山瘠地实行遗体相对集中安葬,推广不留坟头、平地深埋的生态土葬,大力推行和鼓励树葬、花葬等生态节地葬法。

2、殡葬改革试点要引导全省殡葬改革纵深发展

去年,我厅部署安排在全省开展“乱埋乱葬”治理工作,并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乱埋乱葬”治理。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将东方市、万宁市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积累经验,以便逐步向全省铺开。第二阶段为扩大试点阶段,将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陵水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逐步铺开治理工作。第三阶段为全面铺开阶段,召开全省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全省“乱埋乱葬”治理工作。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力量深入市县对“乱埋乱葬”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为此,海南省民政厅专门下发了《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具体部署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

3、东方市殡葬改革的有益尝试

长期以来,东方市的殡葬管理由于政府甚少介入,职能部门疏于管理,使全市殡葬管理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乱埋滥葬严重,道路两旁常见大小不一、参差不齐、杂乱无序的坟墓和石碑,而村中更是随处可见“院中坟”、“屋边坟”和“路边坟”,这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极不协调。为配合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首批试点市县之一,东方市去年出台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该市5个试点单位进行殡葬改革,大力推进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建设。按计划,东方市将于2011年4月底前基本建成节地、规范、生态化的马岭绿色公益性公墓;2012年4月底前,各乡镇至少要建成1个50亩左右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省政府决定拿出2000万元作为支持东方市殡葬改革经费,东方将以八所城区和四更、大田等乡镇为试点,于今年7月启动“三沿五区”坟墓的整治,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基本实现“三沿五区”的坟墓集中迁至马岭公益性公墓,到2011年完成各乡镇“三沿五区”坟墓的整治工作;201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据悉,东方市目前已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以推进该市殡葬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结语及展望

海南殡葬改革的目标是做到“生态火葬”和“生态土葬”,实现“生态火葬”与“生态土葬”两条腿同步奔跑。一方面,“生态火葬”包含三层涵义:其一,它要求尸体火化的全过程都坚持环保、生态理念,火化过程中实现电脑化管理和机械化运作,火化设备先进,火化尸体无烟、无味,尽可能少排放甚至不排放废气残渣。目前,这种理想状态现在已经实现,如英国发明的无烟智能火化尸体设备,这种新型智能火化设备的外观就像一个巨大的滚筒式烘干机,它利用化学物质加快分解过程,提供了一个无烟的火化尸体方式,该设备已向美国和加拿大售出3台,每台售价30万英镑。其二,火化后骨灰撒向江河大地,不留骨灰亦不二次土葬。其三,坚决摒弃传统落后的火葬,远离能耗高、技术含量低且污染大气环境的火葬方式。目前,海南省民政厅正积极参与组织殡葬业废气、残渣处理和替代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负责殡葬单位二恶英类POPs减排控制,积极推动海口和三亚市殡葬管理所的装备配套除尘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和升级、工艺改造,确保我省“生态火葬”的目标尽快得以实现。另一方面,“生态土葬”,主要是指不留坟头、不立石碑、不影响耕作、上面植树、种花等平地深埋的土葬,它和传统落后的土葬有实质不同。海南省民政厅正积极推动各市县分别建设1至2座公益性公墓,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若干集中安葬点,以解决我省乱埋乱葬的突出问题,并逐步朝“生态土葬”的方向引领。同时,通过舆论宣传,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引导群众自觉选择理性、文明、生态环保的丧葬方式。

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殡葬改革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个中心,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为,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下大力气整治青山绿水“白化”问题,实现由无序安葬向有序安葬、由乱埋乱葬向集中安葬、由传统葬法向生态葬法转变,形成科学、理性、文明、生态的殡葬管理新格局,达到节约土地、保护资源、美化环境的目的。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征程中,海南殡葬改革必须有所作为,且大有可为。




【作者简介】

雷敏,单位为海南省民政厅。




【注释】
[1]生态火葬,是笔者创设的一个概念,主要目的是要和传统落后的火葬相区别。生态火葬是指尸体火化全过程都坚持环保、生态理念,火化过程中实现电脑化管理和机械化运作,火化设备先进,火化尸体无烟、无味少污染甚至不污染大气环境;火化后骨灰撒向江河大地,不留骨灰亦不二次土葬,即节地且环保的火葬形式。它和传统落后的火葬有实质不同,据测算,传统落后的火葬火化一具遗体,需要柴油10-15公斤,电25度左右,向大气排放黑烟30分钟左右。数据来源:参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一推再推,是否强制火化争议大》,//news.sina.com.cn/o/2010-04-02/105317315028s.shtml,2010年5月12日最后访问。
[2]生态土葬,是笔者创设的另一个概念,主要是指不留坟头、不立石碑、不影响耕作、上面植树、种花等平地深埋的土葬,它和传统落后的土葬有实质不同。传统落后的土葬不仅大搞封建迷信旧俗、铺张浪费,而且普遍留坟头,立石碑,占用大量的耕地和林地,甚至大肆修建豪华坟墓,浪费了大量珍贵的土地资源,是一种既不经济又不环保的土葬形式。
[3]资料来源:民政部编,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和《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4]该组数据是笔者电话咨询海口市殡葬管理所和三亚市逸仙园管理所工作人员后得出的,其中海南的人口死亡率仍参照《中国统计年鉴2008》5.71‰核算。
[5]该新型火化设备容器里充满了水和氢氧化钾的混合物,可迅速溶解尸体的软组织和器官。尸体首先放在一个密封的木棺材内,然后放置在金属汽缸内的不锈钢架子上,在超高压力下,将其加热到180度,在不到三小时的时间内,即可将尸体火化。最后将遗留下来的无害残渣进行处理,而留下的骨灰,则用一个可重复使用的木制骨灰盒装起来。参见海澜:《英国发明无烟智能火化尸体设备,殡葬业日趋环保》,//news.sohu.com/20100429/n271831230.shtml,2010年6月27号最后访问。
[6]“POPs”是“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缩写,意思是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参考文献】

{1}张明亮主编:《社会事务管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38-139页。
{2}《中国统计年鉴2008》,“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007年)”,//www.stats.gov.cn/tjsj/ndsj/2008/indexch.htm,2010年5月7日最后访问。
{3}解莹:《死人与活人争地,海口乱葬严重火化者仅三成》,//www.hq.xinhuanet.com/news/2005-03/31/content_3974745.htm,2010年5月10号最后访问。
{4}黄晓华:《我省拟建立殡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海南日报》2010年4月22日,A8版。
{5}徐培培,李域:《3公里道路两旁布满万座坟,海南殡葬改革“动刀”》,//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0w4r23/632800f1.htm,2010年5月19日最后访问。
{6}参加张明亮主编:《社会事务管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70页。
{7}石清理,黎小玲:《关于推进我省殡葬改革的思考》,//hainan.mca.gov.cn/article/llyj/201001/20100100052905.shtml,2010年6月25日最后访问。
{8}张造友:《海南省民政厅研究部署殡葬改革试点工作》,//minzheng.hainan.gov.cn/article/gzdt/201004/20100400071529.shtml,2010年6月20日最后访问。
{9}梁振君:《东方出台殡葬新规整治乱埋滥葬》,//news.163.com/10/0626/11/6A3PKUCP00014AED.html,2010年7月3日最后访问。
{10}海澜:《英国发明无烟智能火化尸体设备,殡葬业日趋环保》,//news.sohu.com/20100429/n271831230.shtml,2010年6月27号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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