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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频遭破坏起风波 顶楼业主侵权被判赔偿

发布日期:2012-07-15    作者:徐涛律师
李成夫妇住某小区六楼顶层后,便将楼顶平台视为自家所有,不许别的业主在楼顶安装太阳能,并对楼下赵三已装好的太阳能进行破坏。10月12日,河南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以侵权纠纷判决李成夫妇赔偿赵三共计460元,并向赵三道歉。 年逾五旬的李成夫妇和赵三为某小区同楼同单元上下楼邻居。李成夫妇住在六楼,赵三家住四楼。2007年夏天,赵三在楼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此举引起了李成夫妇的不满。在他们看来,自己住在六楼顶层,楼顶就应该属自家所有,赵三不应该在他们家的屋顶安装太阳能。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他们便将赵三安装的太阳能三高真空管砸毁,将上水管割断,并锁住了通往楼顶的天窗。看到自己安装的太阳能被李成夫妇破坏,气愤中的赵三前去找李成夫妇理论,却遭到李成夫妇的恶言相加,双方不欢而散。 就这样,赵三太阳能安装了一年多,却无法使用。无奈之下,赵三将李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李成夫妇赔偿其故意破坏太阳能设备损失共计460元,并对其行为道歉。而李成夫妇则辩称,赵三的行为属侵害他们和业主的共同利益,他们不存在向赵三赔礼道歉,并请求法院驳回赵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太阳能是国家提倡的环保能源,按照许昌市市民生活习惯,居民普遍安装太阳能。原被告所居之楼的顶层屋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原告可以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被告对原告太阳能的破坏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原告道歉。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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