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对外交流 >> 查看资料

部分外地外商投资来沪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外经贸委-外资审批管理处
办理时限: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申办手续: 1、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原件); 3、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涉及设立从事生产的分厂时提供); 4、验资报告; 5、企业分支机构场地租赁协议和/或房地产产权证明; 6、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7、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办理程序:   注意事项:
  只有属于:1、在本市设立生产工厂;2、第三产业中商业、餐饮、咨询(中介、代理)、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3、国家限制外商投资项目或另有规定的,才须审批,其他直接工商登记。
办理依据: 《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的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