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张敬辉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的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保证、抵押、留置或定金等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担保法》列举了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四种主要经济活动可以设定担保,但并不意味着担保仅适用于上述四种经济活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所有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只要这种民事关系是合法的,且设定担保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法律问题
- 问题: 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 0个回答0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适用范围或人群 1个回答15
- 城中村赔偿适用范围 2个回答0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6个月”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适用范围? 3个回答5
- 夫妻表见权的适用范围 2个回答3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如何起诉
- 新公司法施行后控股股东不享有决定权的23个事项
- 最高法示范案例:股东以个人账户收取营收款项不入公司公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 除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外,其他人员请求死亡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损失的,不予支持!
- 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信息需要重点关注?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