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纠纷申诉成功
发布日期:2012-08-11 作者:110网律师
本人主要的一个观点是: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时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从县国土局撤销邻居宅基地使用证时起,委托人便失去了起诉的对象,直到第2次二审判决确认撤销行为违法,委托人才又有了宅基证这个起诉对象。
只要有理,申诉的案件也可以得到程序救济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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