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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解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2012-08-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提示:这部分内容参见《环境影响评价法》,但该法在考试中地位很低,只在2010年考察过1道题目。)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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