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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部门什么时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布日期:2012-08-23    作者:张峰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什么时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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