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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要区别大量的是以劳动关系的形式出现。目前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是看用工主体的主体资格。

发布日期:2012-09-18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要区别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广义的雇佣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以提供劳务换取报酬的雇佣关系在现代社会大量的是以劳动关系的形式出现。目前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是看用工主体的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责任在适用法律上有以下不同。一是主体不同。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法》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一般7人以上)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见,作为劳动争议的工伤损害赔偿,其另一方必须是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而个人作为雇主的雇佣关系严格上讲不是劳动关系,不应适用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两者处理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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