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忽视劳动安全责令停产整顿
发布日期:2012-09-23 作者:徐涛律师
[案情分析] 《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本条中的“国家规定”,主要是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建筑物(厂房)必须坚固,以防倒塌,厂院内交通要道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等;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必须不妨碍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亮度应当符合操作要求;对在工作中接触到汞、铅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必须发放经过政府劳动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等。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一项应尽的义务,这一点我国劳动法已有明确规定,水泥厂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不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职工的身心健康,理应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案情结果] 水泥厂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不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职工的身心健康,理应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问题
- 残联有权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吗? 2个回答0
- 企业停产,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龄可以得到补偿吗? 3个回答10
- 停产整顿企业擅自生产,如何处罚? 1个回答25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2个回答0
- 在公司培训期间,被安排到企业工地上从事体力劳动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运用多元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
- 关于XXX公司应否支付陈XX 2020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
- 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陈*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 杨*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 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劳动争议
- 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郑*富与被申请人云南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刘*与被申请人云南亿**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徐**、四**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 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 如何认定外卖手与实际派单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遭遇无故辞退,劳动者如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