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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二审如何交纳上诉费?

发布日期:2012-09-28    作者:潘熙律师
离婚诉讼二审如何交纳上诉费?
原则上,一审法院诉讼费用交了多少,二审的上诉费用也应该是多少,因为二审的诉讼费计算方法与一审案件基本相同。单纯的离婚案件无疑是属于非财产类案件,但因案件设计了相关财产的内容,所以会根据财产标的高于20万元的部分的0.5%的比例补交诉讼费。
值得关注的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为一审中该案件多数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简易程序的诉讼费是在正常诉讼费的基本上减半征收的。到了二审阶段,恢复到正常标准收取诉讼费,不再减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进一步规定,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人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法院会按未提起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如果二审发回重审的话,二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经预交的上诉费;如果二审法院改判的话,由二审法院重新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数额;如果上诉人撤诉的话,上诉费用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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