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人民政府设置综合档案室的备案(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收受民族乡人民政府设置综合档案馆的证明材料、备案 |
法律依据 |
《广东省档案条例》 |
数量及方式 |
无具体材料要求;直接报送、备案。 |
条 件 |
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报乡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
申请材料 |
乡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馆库设施条件材料。 |
申请受理机关 |
监督指导处,电话82108536 |
决定机关 |
市档案局 |
程 序 |
1、受理当事人报送的材料;2、备案。 |
时 限 |
即时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法律效力 |
可以设立综合档案馆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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