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二)
发布日期:2012-11-01 作者:徐涛律师
答: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分居满2年,只是具备法定离婚条件之一,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还需要去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
二、目前是否存在事实婚姻?
答:自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生效实施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而是按照非法同居处理。
三、没有结婚登记,但已有孩子和财产纠纷,如何离婚?
答:此情况下,一般不存在离婚问题。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在此情况下,结婚证有个”补”字),婚姻关系自双方同居之日起计算,按照一般婚姻案件处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仅对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纠纷问题,进行审理。
四、遭遇家庭暴力一方,如何离婚?
答: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方,首先是要及时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警察有出警义务。一是对家庭暴力进行处理,二是遭遇暴力一方,可以取得对方有暴力的证据。因为家庭暴力也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因此,遭遇暴力的一方,不可忍气吞声,必须报警,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对方有外遇,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答: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外遇,是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和第三者给予赔偿,并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可以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
六、如何取得对方有外遇的证据?
答:对方有外遇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如何取证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书信、照片或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和报案登记等作为证据。书信中,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电子文档,也可以作为证据。
七、对方与第三者同居,如何取得证据?
答:一方与第三者同居的分为2种情况,一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取得其同居地点邻居、居委会等相关证明,或者采用捉奸的方式,进入对方同居房屋,产生纠纷后及时报警,取得报警记录和当事人纠纷笔录等证据。在取得上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后,可以控告对方重婚犯罪。另一种情况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调取相关证据。现实生活中,还可以委托专业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获取一定的书面或视听资料等证据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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