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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可享医疗期待遇吗?

发布日期:2012-11-15    作者:110网律师
外来工唐某与内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但实际在深圳某企业上班。2010年1月至3月期间患病,可否要求深圳某企业给予其医疗期待遇?
  维权指导:劳务派遣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用工方式。如果唐某直接和深圳市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当然有权向深圳该企业要求医疗期待遇。问题是,他是作为劳务派遣的员工,签订的合同是内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不属于深圳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员工。如果相关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没有约定由深圳市企业给付医疗期待遇,他可要求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医疗期待遇。
  如果唐某享有的医疗期待遇,与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其他非劳务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待遇不同,他可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主张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连带承担相应的医疗期待遇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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