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须知】拒签用工合同,须付双倍工资
发布日期:2012-11-30 作者:董作义律师
金山电缆总经理张石力对汤亚飞和李应能的说法没有异议。他说,公司搬迁新址后,正在试生产期间,管理制度还未完善,所以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由 于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加之缴纳社保手续繁杂,公司便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每月给员工补偿200元,前提是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10月8日,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戴国扬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动者入职时,若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公司成立30日内,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并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得以手续繁杂等理由拒绝。且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公司 若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汤亚飞和李应能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向公司要求合理待遇。若公司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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