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哪些行为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连会有律师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信息需要重点关注?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