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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司法警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科分类】其他
【出处】北大法律网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警察工作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当前,我们每一名司法警察不仅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内涵,更重要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到司法警察各项工作之中。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围绕大局,认真履职,要贯彻落实到构建和谐社会上。

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既定的工作目标。和谐是稳定的基础,稳定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人民法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危害性最大的刑事犯罪,特别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其中,司法警察担任提押被告人和人犯、看管、值庭、庭审安全检查和执行死刑等任务。按照法定职责和规定,司法警察要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好权力,用足权力,认真积极配合庭审活动。安全工作是法警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是全局而影响全局,任何时候马虎不得,侥幸不得。俗话说:“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要认真把司法警察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审判工作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司法为民,一心为公,要贯彻落实到践行司法为民上。

司法为民是全局性的工作,是审判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审判工作取信于民的前提条件。司法警察工作虽然采取的手段强制性多,执法中积极配合审判人员,从思想上一定要融入群众,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时刻挂牵群众冷暖,坚持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从措施上进一步贴近群众。把便民、利民、护民作为本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拓宽为民服务范围,加大为民服务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诉权。具体到执法过程中,从作风上进一步深入群众,发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的工作作风,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切实协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三)、围绕中心,保障重点,要贯彻落实到服务保障上。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求,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而服务保障审判工作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法警工作置于全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思考,紧密结合审判工作中心任务,围绕中心,服务中心,保障重点,始终把审判工作的安全问题作为法警工作的第一要务,包括法庭安全、协助执行安全、机关警卫安全和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等。重点放在值庭、协助执行上。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立足充分发挥法警职能作用,在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范围上下功夫,使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审判工作的要求和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依法服务,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在具体服务保障上做到及时、到位、规范。

(四)、强化功能,听从指挥,要贯彻落实到严肃执法上。

警察权经常是以强制方法和手段实现其权力内容的。警察权相对于其他职权来说,更能突出地反映出强制性特点。由于司法警察是以国家法律为后盾,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的支持,警察权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行为和方式,大都采用强制的方法和手段。如采用强制措施、处罚、紧急处置、拘留、拘传等警察行为,均带有比较显明的强制性。司法警察有权行使行为人的禁止行为。如禁止在审判场所喧哗、记录、照像、录音、录相;禁止被执行人在搜查现场转移、使用印信等;在参与执行现场维护秩序时,命令“非经司法警察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因此,司法警察这支准军事化的执法队伍,在关键时刻就得听从党组的指挥和审判人员的指挥,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决不能在关键时刻束手。严肃执法要严得合法,要严得合理、要严得及时,要严得有效。

(五)、建章立制,按章办事,要贯彻落实到规范执法上。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个特殊性群体,其业务性质决定需要加强正规化建设,尤其是执法的规范化。所谓规范化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要求,健全建立起各类规章制度,要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连续性,防止有制度而流于形式,对于己经制定确立的制度,要坚决的认真加以规范落实。司法警察也是代表国家权力的象征,所从事的一切工作都要按法办事,按章办事。具体到职业道德上要规范,工作职能履行上要规范,工作制度上要规范,司法礼仪上要规范,执法程序上更加要规范,尽快形成一整套贴近实际、能操作、可检查的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做到每项警务工作有制度,、有标准、有要求、有检查、有责任、有落实,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和高效的保障能力,来真正确立司法警察的地位,树立形象,赢得信任。

(六)、讲究方法,注重艺术,要贯彻落实到文明执法上。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方法论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根本的思想基础。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在执法中有时要坚持严格执法和严肃执法,用“严”字来维护、体现法律的尊严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思想观念上,不能一味地强调执法的严肃性,而忘记和忽视文明执法。两者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考虑到执法的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做到既要严肃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在文明执法中我们的执勤法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熟悉、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执法程序,具体到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去教育、去引导,当发生矛盾易激化时,要超前处置,能稳得住和控制得下。当现场出现对立时,坚持文明执法在先,教育在先,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特别是要注重执法的艺术性,这是我们每一位法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要求。

(七)、强化训练,锻炼内功,要贯彻落实到提升执法能力上。

训练是提高执法能力的主渠道,是司法警察工作内在素质的迫切要求,业务能力提高了,执法能力才能提高。因此,训练要极为重视。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和标准,把训练内容训全,把人员训到,把时间训够。训练方法上,坚持理论讲解,精讲多练,分步细训,科学组织,严标准,严程序,严考核。训练质量上,要坚持标准,坚持领导与一般干警同训同考,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直接挂钩,赏罚分明。不得搞迁就照顾。在目前警力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警队训练任务和日常警务任务的完成是一对非常突出的矛盾,要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就要学会统筹兼顾,及时科学的调整,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实行按级培训、轮值轮训、封闭强化等方法,以最佳的组织方法达到最佳的训练效果。通过强化训练,来提升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

(八)、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要贯彻落实到接受各方监督上。

严格执行党纪条规,保持清正廉洁,不仅是对普通干警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司法警察的特殊性要求。严格要求和保持廉洁,队伍才能出战斗力。其中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司法警察同样也是人民法院的一个执法部门,同样需要实施有效监督。平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接受民主监督,通过经常征求意见,通过邀请有关代表和业务庭评议等形式,增加对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的透明度,确保司法警察权得到依法行使,服务周到,保障及时。同样也要接受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人民赋予的警察权正确的实施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个人不出问题,部门不出问题,确保这支队伍战斗力强和凝聚力强。

(九)、锐意改革,注重实效,要贯彻落实到创新发展上。

理论创新是工作创新的重要前提,工作创新是履行好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的关键。队伍建设要发展,专业化水平要提高,大力开展司法警察专业理论调研活动,创新司法理念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法警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加强调研,理念创新,培养司法警察对法律理论和司法工作的研究能力,也是培养“专家型”、“精英型”法警和建设让党放心队伍的重要途径,对此,理论创新必须先人一步,高人一筹,多人一举,快人一拍。现代法警不仅能武,还要能文,通过开展对法学理论和本职工作的研究,促进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探索和掌握审判工作和法警工作的规律,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能动执法。同时要进一步开阔思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注意紧密联系法警工作的实际及如何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探讨,积极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模式,大胆地探索与实践,尽快在理论上取得新突破。同时,更加重要的是工作上也要不断的创新,取得新进展。比如,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法警的执法能力如何去提高?审判方式的改革司法警察的服务保障如何去适应?等等,要着力去研究、去探讨、去实践。

(十)、加强学习,全面锻炼,要贯彻落实到提高综合素质上。

加强学习,全面锻炼是对司法警察的特殊性要求,也是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直接反映。其根本目的是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此,要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钻研,加强对司法警察工作的学习钻研,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钻研。学习对每一位法警来说,是人身中的一件大事和要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松懈不得,马虎不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保持学习的终身制。在司法警察的工作实践中,要大胆地加强锻炼和培养,进一步强化训练,锻炼内功;进一步规范履行工作职能,加强日常正规的养成;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进一步严格自身要求,保持清正廉洁,使自身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业务能力上有所长进,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以更加勤奋的工作和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去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这才是党组、领导所希望的,审判工作、人民群众和法院内部干警所要求的合格司法警察以及特别能战斗的保障队伍。




【作者简介】
陈林,单位为邗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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