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常用的反收购策略

发布日期:2012-12-06    作者:徐涛律师
敌意收购与反收购是一对矛和盾。有敌意收购就有反收购。国际上常用的反收购策略主要有:  1、金降落伞(Gold Parachute):目标公司与高级管理层签订协议。高级管理层有权在公司被收购或者失去控股权和管理权而导致失业时,获得大额补偿金、职工优先认股权或红利。
  2、龙虾陷阱(Lobster Trap):目标公司规定任何持股超过10%的股东都不能将可转换债券换成有投票权的股票。
  3、“毒丸”计划(Poison Pill):公司管理层发行特别股票阻碍敌意收购,即允许目标公司向除敌意收购者以外的股东以折扣价发行公司股票,以便稀释敌意收购者的持股比例。毒丸计划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人力毒丸(People Pill),是指目标公司被成功收购,整个管理团队将立即辞职。
  4、“焦土”政策(Scorched Earth):目标公司大量出售公司资产或者破坏公司的特性,以挫败敌意收购者的收购意图。
  5、麦克罗尼防御(Macaroni Defense):目标公司将大量发行债券,且在目标公司被收购后公司将必须以强制性的高价回购这些债券,目的是用高额的收购成本阻碍收购。
  6、“皇冠之珠”(Crown Jewel):目标公司将其最有价值、对收购者最具有吸引力的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者赋予第三方购买该资产的期权,使得敌意收购者对目标公司失去兴趣,放弃收购。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