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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收到威胁短信 原是“小三”逼迫离婚

发布日期:2012-12-21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5月某日晚凌晨一点,正在熟睡中的李某被短信铃声惊醒,而短信的内容更是把她惊吓的睡意全无。原来这是一条来自自称是李某丈夫情人的威胁短信,威胁李某与丈夫丁某尽快离婚。李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丈夫丁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并调解双方离婚。
  原告李某诉称,自己与被告丁某于1996年相识并于2005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且一直过着和睦美满的幸福生活。可是近几年,丁某开始从事建筑承包工作,在外边的应酬多,结交了很多朋友。丁某从此经常不着家,并于2010年有了第三者。李某发现这一情况时,要求与丁某离婚,但是由于丁某与李某当时感情依然存在,李某并未抓住丁某出轨的证据,在丁某的辩解与恳求下,李某就原谅了丁某。李某称,时隔不到半年,丁某又开始与第三者往来,而且该第三者还常常深夜给李某发短信,甚至发送第三者本人与丁某在一起的照片并威胁李某离婚。忍无可忍的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次因为李某有短信和照片为据,丁某承认了自己与第三者同居,对李某不忠,并且也同意与李某离婚。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并且原告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在本纠纷中,原告李某已经掌握了被告丁某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且被告丁某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并同意与原告离婚,因此,法院最终调解李某与丁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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