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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辞而别可否扣押档案?

发布日期:2013-01-07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是一家单位的负责人,单位有些员工不辞而别,也拒绝回来交接工作,给单位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为了制约这种行为,我采取了扣押这些员工档案的做法,我想知道这样做妥当吗?
朱先生
 
朱先生:
您好!
有许多劳动者不辞而别,拒绝交接工作,有的单位就扣押其档案、社保等关系,来制约劳动者回来进行交接,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对于不辞而别拒绝交接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先行发一个通知其上班的邮件,未果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向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办理档案和保险减员手续。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这样就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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