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合同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合同法总则解读之八:其他规定

发布日期:2013-01-20    作者:徐涛律师
第八章  其他规定

一、其他规定的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名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三、合同解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四、涉外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合同监督机关(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七、特殊时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