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知识考点:其他合同
发布日期:2013-01-24 作者:聂晓东律师
1.供用电合同概述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供用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供电人是法定的具有特定资格的供电企业。第二,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第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四,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连续性的合同,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第五,供用电合同多采用格式条款形式。第六,供用电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第七,供用电合同是诺成合同。
2.供用电合同的效力
(1)供电人的义务
主要包括:①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合同约定安全供电;②中断供电时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应当及时抢修。
(2)用电人的义务
包括:①交付电费;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用电。
二、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概述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物的合同。
第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第二,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第四,赠与合同原则上是诺成合同。第五,赠与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
2.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人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
第一,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第二,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三、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概述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
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2.保管合同的效力
(1)保管人的义务
第一,给付保管凭证。第二,妥善保管保管物。第三,履行危险通知义务。第四,返还保管物。
(2)寄存人的义务
第一,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给付保管费。第二,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第三,告知义务。第四,声明义务。
相关法律问题
- 合同期满,现分公司不赔偿我在其他分公司的经济赔偿 3个回答0
- 我签的经济适用房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主要责任是谁的? 1个回答0
- 请问我是否可以给该公司做法律顾问?难道他们都是法盲吗? 0个回答0
- 深圳法律顾问宝安法律顾问龙华法律顾问 3个回答0
- 宝安法律顾问龙华法律顾问深圳法律顾问法律顾问 1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航*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约定高利息的处理
- 遇到不讲“武德”的法官,律师怎么办?
- 买房交纳定金时应当注意什么
- 七*学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四种遗产继承方式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 死者家属(非婚生子女)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进行法律分割
- 一直拖着能不能就不离婚
- 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需要还债?
- 交通肇事罪分析
- 永悦科技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正威新材最新索赔公告,收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百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是不是民间借贷不能完全看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