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财产保险 >> 查看资料

台风导致摩托车翻倒损坏,应否赔偿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某沿海地区台风登陆,将停放在大量摩托车刮倒。张某的两轮摩托车因被刮倒导致油箱破漏,张某为修复油箱花费数百元。该车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张某就油箱的修复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条款规定“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属责任免除为由表示拒赔。张某不服,认为自己车辆损失的原因是遭遇到台风。双方争执不下,张某遂将该争议诉至法院。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险车辆的损失是属于保险责任“台风”,还是属于责任免除“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保险条款将“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列为责任免除的本意,是由于此类车辆停放的稳定性较差,在没有明显的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较易翻倒,被保险人以此为损失原因索赔时,含有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且难以查证。但是,不能将该责任免除绝对化地适用于任何情况,而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台风”可能会造成保险车辆各式各样的损失,而摩托车的翻倒不过是台风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较轻微的形式。因此,应当认定该损失是由于“台风”这一保险事故造成,属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