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

发布日期:2013-02-07    作者:连会有律师
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
  法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释义:
  本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上述协议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公司分立时就债务承担达成的协议。本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即允许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排除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债务人就原公司的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后,分立后设立的公司应按照协议内容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如果没有债务分担协议,或者说一方无力或拒不执行分担协议,分立后的公司仍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