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后,未及时办理结算,是否可以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发布日期:2013-03-05 作者:110网律师
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发包人不及时进行结算的,只有在双方有明确约定以承包人的结算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方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如果没有约定,一方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但结算文件的提交日期可以作为工程款利息的起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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