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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虎律师就“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事件接受《新京报》采访

发布日期:2013-05-02    作者:赵虎律师
    4月,“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的消息被媒体抛出,农夫山泉由此陷入“标准门”。在这场“标准”之争中,媒体和企业拿出不同标准进行论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各种标准夹杂着天然水、矿泉水、纯净水各色水种,将公众带入云山雾罩之中。
奶粉质量标准,太阳能热水器标准,不粘锅标准……“标准”,工业生产中这一曾为普通消费者陌生的术语,越来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农夫山泉“标准门”背后是标准林立的乱局。国家标准不完善致企业有机可乘,标准制定被企业绑架,企业标准自立门户秘而不宣等等,标准制定背后的生态存在诸多问题。
赵虎律师就该问题,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在法律层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赵虎律师认为:“只要是在行政机关备案过的文件,就构不成商业机密的效力,所以消费者有权利申请查看企业标准。
以下为全文链接:
//finance.sina.com.cn/china/20130502/023115324399.shtml
赵虎律师有关“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事件”发表的博文:
//blog.sina.com.cn/s/blog_4e0248da0102ed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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