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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系统全体动员 有关部门密切协作 成功防抗温带风暴潮

发布日期:2013-05-10    作者:连会有律师

3月3日—5日,自1969年以来最强的一次温带风暴潮突袭我国东部沿海,对水上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运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交通部及相关涉海单位及时反应、措施得当、预防到位,派出海事执法船、专业救助船舶和专业救助直升机,协调军队、渔政及中海集团派出船舶和飞机成功对684艘遇险船舶(渔船568艘、商船115艘、其他船舶1艘)和5170名遇险人员实施了救助,取得了防抗此次温带风暴潮的最终胜利。
3月2日,按照《交通部中国气象局共同做好海上搜救气象服务的协议》的规定,中央气象台及时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通报有关寒潮大风的情况。据此,我部及时下发了《大风预警预报》第13期,要求可能受到大风影响的交通沿海各单位做好防抗大风的各项措施。
3月3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风暴、海浪红色紧急警报:受强冷空气和黄海气旋的共同影响,渤海海域将出现自1969年以来最强的一次温带风暴潮。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国家海洋值班信息上均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交通部做好海运、港口防潮防浪准备,不漏掉每一个海上作业单位、每一个港口”。根据风暴、海浪紧急警报,我部立即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抗温带风暴潮确保水上安全的通知》,要求可能受到风暴潮影响的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好防抗风暴潮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
接到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后,我部李盛霖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刘功臣常务副主任立即赶到搜救中心总值班室,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可能受到此次风暴潮影响的沿海各搜救中心、海事部门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依次听取了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海事局辖区内现场风力及锚地、码头船舶、工程船舶等防抗温带风暴潮的情况;并指示:1、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防抗风暴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详细了解1969年风暴潮对各辖区的影响,以便更好的做好防抗风暴潮的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温带风暴潮的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预防预警信息,确保防抗此次风暴潮工作落到实处。2、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VTS、AIS等系统合理安排、周密部署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渤海及黄海北部所有船舶,特别是客船、客滚船、客渡船要立即就近避风,海上施工船要立即停止作业,回港避风;各海岸电台、话台等单位加强职守。3、各救助单位要加强值班待命,加强在重点航道、事故多发生水域安排大马力救助船值班,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及时有效的救助。4、要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提前做好风暴潮过后生产恢复工作。同时,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海事局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有针对性的防抗措施。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到值班室指挥落实各项防抗措施,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二是与海洋预报部门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风暴潮的最新情况,并将最新情况通报当地的港口部门,要求其认真做好港口设置的防抗工作;三是查找相关资料,了解1969年风暴潮的有关情况,借鉴历史上防抗风暴潮的经验,结合辖区的情况,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作好防大灾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四是通过岸台播发风暴潮警告,通知海上航行和作业的船舶,进港避风做好应对风暴潮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通过VTS加强对港口避风船舶的监控;六是联系渔政部门,请其通知海上作业的船舶回港避风。
风暴潮期间,受影响的沿海各海事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艇498艘次、执法人员2902人次、执法车辆1063车次,协调9958艘运输和工程船舶进行避风,对89艘走锚或搁浅的商船、1796名遇险人员实施了救助。
按照交通部指示精神,渤海及黄海北部各港口迅速行动,加固生产设施,转移和保存港口物资,确保了港口设施和港内物资安全。公路方面也展开了应急行动,引导车辆及时避风,组织近7万人次、4千多台次机械设备除雪化冻,确保道路畅通,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月4日1525时,我中心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通报,该市有67艘渔船(约渔民880人)在长江口东北方向约150海里处作业时,未能及时返航,受此次风暴潮影响,请求救助;4日1759时,我中心接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政府报告,该县有72艘渔船(约渔民1112人)在143/8、152、1731渔区受风暴潮影响,请求关注; 4日2150时,经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进一步核实,盐城市附近海域在海岸附近有420艘渔船(渔民约2368人)在海上,受此次风暴潮的影响,请求救助。
获悉该险情后,李盛霖部长、徐祖远副部长、黄先耀副部长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刘功臣常务副主任立即赶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组织、指挥救助行动,并做出进一步部署和安排,一是组织搜救中心和救捞局共同研究出救助方案;二是通过可视电话系统与江苏省人民政府韩庆华副秘书长讨论救助方案,并做出了明确分工;三是联系总参作战部,请其派出力量协助救助行动。
按照共同制定的救助方案,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协调派出“海巡21”、“东海救112”,协调过往商船“向壮”、“向浩”、“广湛”和部队的“131舰”、“133舰”、“107舰”、“862舰”、“东救332”等10艘船分别前往遇险渔船海域救助遇险渔船。
5日0052时,“东海救112”抵达143/8渔区,5日0700时,“东海救111”抵达152渔区,开始对遇险渔船进行救援。5日2230时至6日0630时,总参派出的5艘军事船陆续抵达现场展开救援行动。6日0903时,海军“862舰”在143/8渔区对“苏赣渔02711”、“苏启渔03378”、“苏启渔01260”3艘遇险渔船供了大米100公斤,肉食及蔬菜40公斤,食用油20升,各类药品30盒。
2月7日下午,遇险渔民受困海域的气象海况已经平稳,受困渔船、渔民已脱离危险,恢复正常渔业生产,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经商有关单位,于7日1500时终止了对东海渔区救援保障任务,参加救援的船舶全部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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