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涂改病例,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燕郊王琦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医疗机构为了不承担责任,有涂改病例的现象,涂改患者病例是否真的可以让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例。第58条规定:有篡改病历的,则推定医院存在过错。《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医疗纠纷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医疗机构篡改病历,显然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所以应该由医院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所以医疗机构涂改病例的行为患者是可以得到赔偿,包括人身损害损失和经济损失,而且可以要求医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王琦律师
2013年5月21日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医院应否对术后遗留异物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 医院应否对术后遗留异物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 医院应否对术后遗留异物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法律教育网_[www.chinalawedu.com]
- 产前检查过错致使缺陷婴儿出生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重庆五中院判决陈智等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侵权案
- 【金融证券合同法实务研究】未获批准而发行融资债券,发行人和代理人承担无效发行的全部过错责任
- 双方在领结婚证之前都知道一方有精神病史,也愿意承担责任,相处一年多,一方病犯了,但是一方不仅不给看病而且要求离婚,现在应该怎么办
- 精神病人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在领结婚证之前都知道一方有精神病史,也愿意承担责任,相处一年多,一方病犯了,但是一方不仅不给看病而且要求离婚,现在应该怎么办
- 你好,我骑电动车带着孩子在自行车道正常行驶,突然旁边有个机动车开车门把我和孩子都撞飞了,然后这个车主不愿意承担责任,我应该怎么做?
- 在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
- 工资与劳务费的区别
- 控告老赖“拒执罪”的三种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