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26 作者:何翠主任律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就山东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6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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