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偷几十元 入户盗窃也获刑
发布日期:2013-05-30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1月4日下午,被告人徐前进到太康县转楼乡焦庄村汤某家中,趁其家中无人,跳墙入院实施盗窃,窃取现金50元,后被失主发现,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另外,被告人徐前进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4月5日被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3年2月25日夜,被告人郑明窜至太康县毛庄镇张王村王某家中,欲将其停放在院内的一辆自行车盗走,被王某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43元。另外被告人郑明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10月20日被太康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前进、郑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虽然犯罪数额较小,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为体现刑法对公民住所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保护,将实践中频繁发生的“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均符合“入户盗窃”的特征,因此,法院分别于5月9日、5月22日对两起案件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可否认定为入户盗窃? 2个回答0
- 是否构成入户盗窃?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3个回答0
- 您好!我有个朋友是在国营煤矿工作了30多年的矿工,虽然干了几十年的 1个回答0
- 入室和入户盗窃的区别 6个回答0
- 累犯入户盗窃能判多少年? 6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