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男子未签劳动合同受伤 确认劳动关系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110网律师
男子未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受伤,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被驳回。6月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的诉讼请求。
2012年3月份左右,被告宋明文经陈晓风介绍进入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工作,被告宋明文每月工资由李平从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领取后发放。2012年8月29日凌晨被告宋明文在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上班时,在掘进工作作业中,由于装煤的矿桶前滑,将被告宋明文的手指压断,工友陈晓风、李平将被告宋明文送出矿口,再由当地卫生院面包车送至江西武警总队医院冶疗,共住院14天。由于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不承认与被告宋明文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被告宋明文于2012年11月22日向丰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丰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月14日下发了仲裁裁决书,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不服该仲裁,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的根本特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付出劳动与支付劳动报酬, 管理与接受管理的权利义务关系。被告宋明文于2012年3月份左右进入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工作, 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它符合劳动关系的根本特征,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丰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月14日下发了仲裁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丰城市小林煤矿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