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产法律以案说法
发布日期:2013-06-19 作者:霍永辉律师
房地产抵押登记由于涉及的标的物价值较大,且房地产的类型较多,规定较细,往往抵押合同又是借款合同等一些主合同的从合同。因此,抵押登记的复杂程度还是很大的。如果对抵押的标的物的属性不够了解,在签订抵押合同甚至主合同时就可能存在风险和漏洞。建议朋友们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谨慎行事。如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的抵押登记,应在抵押登记办理成功取得抵押权证书后,再支付借款等。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士协助,以尽可能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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