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超市购不合格食品 商家被判十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3-07-04 作者:110网律师
原告刘某于2012年11月2日到被告超市购买了两盒茶叶(单价380元),回家后发现该两盒茶叶外包装没有标签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打开外包装,其单包茶叶上也只有简单信息,没有发现生产日期。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超市退还货款760元并给予十倍赔偿7600元。
被告某超市认为,原告刘某购买茶叶后立即要求赔偿,可以认定原告刘某明知该茶叶没有标签而进行购买,因此原告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超市向原告刘某出售的茶叶外包装和内包装上均未标示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被告超市作为经营范围中包括预包装食品零售的商业企业,应当熟知国家标准并按此标准对所购入和上架销售的商品进行检查,而且该项检查并不需要特殊的仪器和设备,仅凭肉眼即可进行。因此认定被告超市的行为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此,判决被告超市向原告刘某退还价款760元,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7600元。
法条链接: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第4.1.1条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问题
- 超市卡消费后未还给消费者 2个回答0
- 清明节具体是如何定义的?为什么我没有再清明节那天消费,商家却硬要 1个回答20
- 我这种情况算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吗? 2个回答15
- 超市应该向消费者陪偿什么 0个回答0
- 消费者被商家强制抵押手机可以吗? 1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离婚对方藏匿孩子怎么办
- 婚礼出bug,婚庆公司需要赔精神损失费吗?
- 中*教育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解除权”?
- 仅持有股份未参与违法经营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 房产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 ST中*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 ST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鹏*士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网上购物的管辖
- ST同*最新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过婚内出轨能要赔偿吗
- 南*股份索赔时间,收到处罚决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项目部盖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