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救护车车祸致病人截瘫 医院被判赔偿154万

发布日期:2013-07-16    作者:110网律师
因重病乘救护车转院,没想到途中遭遇车祸重伤截瘫,真可谓祸不单行。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新干某医院赔偿原告廖兵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
2013年1月28日,新干某医院驾驶员龚新驾驶救护车运送危重病人廖兵转院到南昌治疗。行驶途中由于龚新在变更车道过程中未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与前后两辆货车发生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乘车病人廖兵严重受伤。经交警认定龚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廖兵随后先后被送往江西省人民医院、北京博爱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并脊髓损伤(截瘫),医学司法鉴定为伤残一级;需要专人终身护理。廖兵家属就赔偿事宜多次与新干某医院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新干某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0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廖兵因交通事故致残,其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其合法损失。交警部门作出的此次交通事故认定合理合法,本院依法予以采信。被告驾驶员龚新系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新干某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事故造成原告身体伤残一级的严重后果,给原告的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结合被告的过错程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