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民族宗教 >> 查看资料

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印刷品的审批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18条、第30条
  
  办理条件:1、有关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印刷品的申请表;2、印刷品样本;3、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情况;4、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分管副局长批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批准通知书-政法处盖章并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20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791—6386075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思南律师
江西南昌市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高庆强律师
广东茂名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