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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如何视同工伤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3-11-04    作者:110网律师
在工伤赔偿责任纠纷中,视同工伤类纠纷最易引起劳资双方长期争执。究其原因,是劳资双方对视同工伤认定是否合理、是否正确往往容易引起争议。
首先视同工伤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工伤,而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将几种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受到伤害的也视为工伤,其本质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扩大保护。其次相关法律对视同工伤的认定有着严格的规定,各地工伤认定中心在视同工伤认定中一般会认真调查、谨慎决定,因为其认定结果常常会引起行政诉讼的发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我仅对这一视同工伤的情形写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必须是死亡。
这一点让很多人都难以理解,因为只有死亡才会被视同工伤,如果是偏瘫、昏迷甚至植物人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实践中有许多当事人或律师努力举证证明这种偏瘫、植物人状态是因长期工作劳累而引起,以期将这种情况认定为工伤的。有成功的,但这方面的案例很少,同时也不排除这种认定成功的案例存在法外因素。一般情况下,突发疾病死亡是不会被认定视同工伤的。
二、必须是直接死亡或48小时之内死亡。
这一点也让很多人难以理解,因为以现有的医疗技术,维持一个重病的人心脏多跳一二十个小时,并不是多大的难题。紧急情况发生后,家属们多会不惜倾家当产哀求医生想方设法救亲人的命,48小时往往会很快过去。超过48小时,能不能认定工伤?49小时的时候死亡,应不应认定为工伤?法律和感情在此问题上有着太多的碰撞。
为严格把握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认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11月颁布了《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意见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时,这里的“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前(送)往医院或当场抢救,经抢救无效在 48小时之内死亡”把握。
最后,希望天天踏踏实实埋头苦干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的朋友们,能看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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