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公布五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典型案例2
发布日期:2013-11-11 作者:王怀臣律师
郭红某与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郭红某诉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郭淑某赔偿郭红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余元。
由于郭淑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郭红某于2012年1月1日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立案后,除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外,还向其送达了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承诺书等,但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义务。执行法院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一套,但出于保障被执行人生活需要,执行法院未能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于2013年10月24日面向社会开通。通过该平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及相关信息可以对外公布,郭淑某也在名单之列。郭淑某感觉到了舆论的压力和信用惩戒的风险,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此外,执行法院通过刚刚成立的涧西区网络化执行联动指挥中心,与辖区工商、税务、房管、国土、银行等多家单位形成了执行联动,迅速查到郭淑某另有一套房产被隐匿。得知此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查封了该套房产并告知郭淑某尽早履行法定义务。后郭淑某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将全部款项主动交至执行法院。
(二)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成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布,有力震慑了失信行为,打击了各种妨碍、抗拒执行以及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指挥中心为执行联动搭建了平台,通过发挥网络化的执行联动效应,人民法院能够及时获取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信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案件顺利执结。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情侣同居关系分手了财产怎么分?
- 易*联众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英*拓股东索赔,发布更正公告,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离婚时如何提出赔偿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那些行为进行处罚?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保障监察范围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罚有时效性
- 超*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从事哪些劳动?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全文(规制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问题)2024年9月1日起施
- 元*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证*电子登记索赔,发布更正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索赔征集电子登记索赔,发布更正公告
- 华*股份索赔进展,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又提交一批立案
- 红*阳最新索赔消息,收到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告,索赔征集中
- 犯罪未遂的判断